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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案,能彰显法治道理。
最高人民法院官方推出“小案大道理 时代新风尚”栏目,带您一起回顾那些熠熠生辉的“小案”,回味那些蕴含其中的“道理”,共同感受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所弘扬的公平正义正能量。本期为您带来的是一起百万粉丝网红账号归属权纠纷。
近年来,以短视频、直播等为代表的新业态蓬勃发展,诸多大V、网红应运而生,这些新媒体账号产生的流量也为其所有者带来了可观的收益。当新媒体账号实名认证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时,账号的使用权及相关收益应归谁所有?
案情回顾
2018年,小雅使用自己的手机号在某新媒体平台注册了个人账号,经小雅多年使用、维护,发布包含其本人肖像内容的各类作品获得8000多万人次点赞,现该账号拥有粉丝数200多万,具有较可观的经济效益。2021年因粉丝数量增多,小雅考虑通过该账号进行直播,但需进行账号实名认证。经好友小伟同意后,小雅使用小伟的身份证、银行卡完成了该账号的实名认证。绑定账号的银行卡亦由小雅管理使用,用于提取运营该账号产生的收益。2022年,因小雅与小伟产生矛盾,小伟收回了绑定的银行卡,但是小雅社交媒体账号仍然在活跃运营,运营新媒体账号产生的收益仍提取到该银行账户,再由小伟转给小雅。但自2023年1月起,小伟自行变更了该新媒体账号的密码、绑定手机号等信息,将小雅发布的视频作品设置为不公开状态,致使小雅不能发布作品,且拒不归还小雅经营使用该新媒体账号产生的收益。双方就该新媒体账号使用权多次协商未果,小雅诉至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要求小伟返还该新媒体账号,并协助其办理该账号的实名认证程序。
法院审理
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账号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在目前法律法规对虚拟财产的权属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首先,平台的用户协议是界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本案中,小雅注册涉案账号,并与平台签订用户协议,协议约定账号仅限本人使用,即使之后账号实名认证人与初始注册人不一致,也不能排除小雅对账号享有的使用权。其次,涉案账号经过小雅长期运营,不仅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也被添附了相应的经济价值。相反,小伟从未使用涉案账号进行直播、发布视频,其对账号产生的价值未有相应的管理、运营和投入。且小伟在实名认证后未分配过收益或者向小雅提出过分配收益的主张,可佐证其明知或者应知自己不享有该部分财产权益。将相关财产权益分配给创造者,更符合劳有所得的价值导向。最后,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可修改,小伟配合小雅完成账号实名认证信息的变更亦具有可操作性,小伟注册新的账号成本较低,若要求小雅放弃账号,亦可能会造成网络虚拟财产价值的减损。经过法官多次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账号归小雅继续使用,由小雅补偿小伟1.5万元,小伟配合小雅变更账号实名认证信息。
法官心语
张文仲
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当下,自媒体作为新兴行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重要组成部分。本案系因自媒体账号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名不符实”而产生的纠纷。案涉自媒体账号在原、被告产生矛盾后,账号的归属及账号价值的分配等问题成为纠纷的焦点。基于民事法律具有较高自治性的特点,在虚拟财产“名不符实”情境下,平台账号等虚拟财产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属的认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下,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也要结合账号的人身属性、财产属性和有利于财产价值的发挥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评判,才能符合虚拟财产发展的规律及公平公正的价值和效果导向。
结合本案情况,法官建议,用户在注册和使用平台账号时,应详细了解平台用户服务协议,明晰平台对于账号使用权的要求和限制,提供个人真实的身份信息进行账号注册或实名认证。尤其是账号注册人和实名认证人不一致时,双方应就账号使用权归属等作出约定,明确权利和责任,以避免后续产生归属权纠纷。
专家点评
许步国
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
随着自媒体的快速发展,一些自媒体账号在共同经营的情境下经济效益凸显。但如果出现共同经营的双方关系破裂,难免会对账号归属及账号价值多少以及如何分配等问题产生纠纷。虽然我国民法典已将社交账号、游戏装备、数字藏品等网络虚拟财产作为民事财产权益加以规定,但是由于目前对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尚存争议,缺乏虚拟财产的归属、分类管理以及评估、流转与交易等制度,导致司法实践中对网络虚拟财产归属认定、分割、分配产生分歧。
本案审理的难点就在于自媒体账号的归属、自媒体账号经济价值如何确定以及如何合理分配。审判人员一方面考虑到原告系用自己的手机号在新媒体平台注册个人账号,在账户长期使用过程中积累了一定数量的粉丝,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且经济效益较为可观;另一方面考虑到原告系经过被告同意后使用被告的身份证、银行卡完成该账号的实名认证,但被告在实名认证后未主张过分配收益。审判人员基于以上考虑,努力寻找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多次耐心地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践中,对于不具备确定性价值且未同实体财产挂钩的诸如新媒体账号等网络虚拟财产的分割,因缺乏具体的法律指引,而走协商、调解之路径,对定分止争、化解矛盾更具有现实意义。同时,审判人员基于诚信原则、平等与公正理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当事人消除对立情绪,最终在账号使用、配合变更账号实名认证信息、补偿金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该案的成功调解,既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努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益尝试。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新 闻局、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 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
文字:张文仲 叶水清(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闵丹丹(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漫画: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提供
编辑:孟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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